出自:北方网 点击数: 2009/4/16 0:00:00
俗话说名师出高徒,本市在加大力度帮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过程中,主动寻找契机,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牵线“拜师”。记者从本市日前召开的就业工作会议中获悉,年内本市将选聘1000名优秀企业家、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师,帮带3000名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,签订1年以内的带徒授业协议。
据了解,为进一步帮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,本市正式出台了《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》,并制订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6项具体措施。其中在提供创业机遇方面,除开展“拜名师”活动外,还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,组织和鼓励有创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完成创业,并放宽学籍管理,对在校生自主创业的,2年内保留学籍,并组织开展创业实训等。
在强化创业服务方面,实施“1123服务计划”,即对毕业学年的在校生每人发放一张就业服务卡,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,免费提供两次职业指导和三次职业介绍。同时,今年9月份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月活动,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。
公益岗位,年内安置5000人
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工作
日前出台的《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》中指出,年内,本市每个街道、每个乡镇、每个社区和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单位都要结合自身需要选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,从事社会管理、公共服务、生产生活服务、救助服务和从事创业就业等公益工作。全市公益性岗位年内要安置5000人,进行1年以上的锻炼。
在此基础上,继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工作,组织实施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、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等工作。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和市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政策,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,并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,机关招考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,要优先录用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。
同时,鼓励高校毕业生学习深造,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1000人以上,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增加15%以上,适当扩大成人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招生规模,鼓励专科(高职)毕业生到成人院校继续学习。
本市启动创业带动就业“试验区”活动
带动6万人实现就业
记者从本市日前召开的就业工作会议中获悉,本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征集投资小、见效快、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,在全市搭建起不少于10000个项目的创业项目库,利用就业服务场所,开展常态化的创业项目展示推介,并通过在本市定期举办的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,搭建信息交流平台,使创业项目与创业者进行有效对接。
调查显示,本市今年劳动力供给总量接近60万人,而岗位有效需求不足35万。日前启动的创业带动就业“试验区”活动,年内将帮助1万人创业,成为“小老板”,并由此以1:6的就业率带动6万人实现就业。其中,重点以便民商(农)贸市场为载体,优先吸纳下岗失业、失地农民入场经营。现有便民商(农)贸市场要预留出20%的摊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创业,减免租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鼓励都市工业园、创意产业园、民营经济园吸纳创业企业,对吸纳企业30家以上,且下岗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复转军人、失地农民兴办的企业比例在50%以上的,可认定为创业基地,给予一定资金扶持。
